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://jbk.39.net/yiyuanzaixian/bjzkbdfyy/四川成都,一女子去吃日料,结果发现冰鲜的蟹腿外壳上,竟然还有虫卵。女子质问店员时,她却满不在乎的称,这已经在超低温下死掉了,吃了也没事。女子气得当场怒怼道:“那你吃一个给我看看!”
事发当天,女子开心地跟着弟弟来到一家知名日料店用餐。这吃日料,刺身和寿司绝对少不了,弟弟点了好几个这家日料店的推荐特色菜品。其中,就有一个冰鲜的蟹腿肉寿司。
蟹腿肉寿司上来后,弟弟把蟹腿肉放在米饭上,然后一整口吃下,那是十分的香甜。一个寿司下肚后,弟弟却发现女子并未开吃,而是盯着餐盘中的蟹腿壳发呆。
弟弟询问女子怎么了,女子指着蟹腿壳上的多个黑褐色的颗粒状物体说:“这个东西怎么那么像虫卵?”弟弟凑近一看,发现确实有点像虫卵,于是叫来了女店员。
女店员看到后,直接承认了这就是虫卵。不过,店员解释称,这个螃蟹在运输过来时,已经经过了极低温冷冻处理,这些虫卵已经被杀死了,也是可以吃的。
听了女店员的解释,女子既惊讶又气愤,她直接对店员说:“这个虫卵可以吃吗?那你吃给我看一下!”谁知女店员并未正面回应女子的要求,她仍在极力解释这虫卵是死的,可以吃的。
女子见女店员故意回避自己的要求,于是又换了个说法:“这虫卵死掉了就能端出来给客户吃吗?你不要给我胡说八道。你应该过来诚心的道个歉,说声不好意思才对。”女店员见状,立即道了歉,然后帮女子把蟹腿给撤掉了。
最终,在女子的弟弟去结账时,日料店要送他两瓶水以表歉意,但女子的弟弟并未接受,而是直接买单走人了。可是当晚,女子的弟弟就感觉到肚子痛,他怀疑是不是自己吃太多了。
事后,这家日料店表示,确实是自己的失误,并没有提前把虫卵给处理干净。不过,日料店还表示,这虫卵其实是蟹蛭,是一种附着在蟹类动物身上的寄生生物,对蟹及人体均无害。
有网友表示,一般松叶蟹身上会出现很多这种蟹蛭,而带有蟹蛭的螃蟹,说明还没有蜕壳,此时的肉质会更加饱满,口感会更好。
1、按照该日料店和一些网友的说法,这蟹蛭的卵是附着在螃蟹的外壳上的,蟹肉中没有,所以除了视觉感官上会让人觉得不适外,在食用上并不会有所影响。
不过,也有一些网友接受不了,食物讲究色香味俱全,这色就是视觉感官,而且排在了第一位。因此,当女子看到蟹腿上有虫卵时,自然而然的就会感到恶心,这与蟹腿肉能不能吃没有必然联系。
还有网友表示,虫卵就是虫卵,有些经过高温烹煮都不一定会死,更不要说是经过低温冷冻了,女店员完全是为了辩解而胡说八道。
2、这个低温冷冻能不能杀死蟹蛭的卵,只有专业人士知道,但这家日料店给女子呈上了没有处理干净的食物,这显然侵犯了女子和弟弟的合法权益。
从法律上来讲,女子与弟弟和这家日料店存在服务合同关系,日料店提供相应的服务,女子与弟弟支付合理的对价。
现在日料店提供了未处理干净的食物,这说明他们未能提供有质量保障的食品和服务,这属于违约行为。
民法典第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事后,日料店表示赠与女子和弟弟两瓶水表达歉意,但女子和弟弟均未接受,还是付了全价。
3、也许有网友会说,这家日料店太小家子气,出了这种事,至少应当免单。
其实,这还真不是说免就能免的。
一般来说,去日料店用餐,要么是单点的,要么是自助的,而自助一般不会有这么好品质的蟹腿提供,所以女子与弟弟吃的很可能是单点的日料。
如果是单点的,那单个菜品出问题,一般是退掉这单个菜品的价钱。比如:这个蟹腿寿司的单价是40元,那么日料店至少应当免去这40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食品安全法第条规定,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元的,为元。
也就是说,如果这份蟹腿寿司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那么女子与弟弟主张10倍赔偿,也只能以这单份蟹腿寿司来处理,最少获得元赔偿。
最后,虽然海里的寄生虫基本上很难寄宿人体,可是事关健康还是小心为上,吃海鲜还是吃高温煮熟的比较好。退一步说,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生食海鲜,就算没寄生虫也很容易吃了拉肚子,所以没必要花钱买罪受。
法律公开课对于此事,你们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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